园区企业:
为鼓励引导天使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缓解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印发的《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号)。
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下载相关附件查看详细内容:
(1)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立3年以下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
(2)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具有孵化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平台内注册,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在苏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3)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5)企业不属于较大规模法人集团投资成立的公司或与较大规模法人集团具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如:子公司等形式);
(6)企业被投资前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净资产(不含无形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下载相关申报表,如有疑问可联系园区项目部,联系人:薛霜,联系电话:85864005。
大学科技园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