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徐州市第二批“双创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

园区企业:

    现将2014年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计划”(以下简称市“双创计划”)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及“三重一大”项目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在推进六大千亿元工业高端发展、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五大千亿元服务业提速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发展中积极创新创业、发挥重大促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4、已获得县区或部门引才计划重点资助的、申报单位给予较高薪酬、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5年(含)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博士学位学习时间可计算在内),必须在市外工作3年以上,并在此期间取得显著的创新创业业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申报人须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新创业并于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相关手续或人才引进手续;     4、引进人才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5、申报单位须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     6、引进的创新人才从到徐工作的第2月起,以申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数薪酬月平均不低于1万元;     7、申报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创新人才须已获得县区或部门引才计划30万元以上重点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市内单位派出进修,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     来徐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含外专、青年“千人计划”)专家通过申报可直接入选,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答辩程序的高层次人才和进入省“创新团队”答辩程序的领军人才申报“双创计划”予以优先推荐。     (二)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事业单位引进的创新人才分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卫生创新人才,文化创新人才、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四个类别;事业单位引进的创新人才应为已全职引进的人才。     优先支持:获得海外名校博士学位的35岁以下青年人才,用人单位高度认可、高薪聘用的人才。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     (1)我市高校(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顶尖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卫生创新人才     (1)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民办医院)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或现(曾)任国内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取得国外医师执业资格;     (2)主持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临床技术人才;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文化创新人才     (1)我市文化事业单位引进的杰出文化人才;     (2)在国内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营管理、文博、图书管理等门类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正高级(国外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不限);     (3)获得省级以上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重要奖项。     基础教育创新人才     (1)我市中小学单位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A、教授级高级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B、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称号;     C、中学一级教师资格,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有省级名优教师称号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一等奖及以上表彰;     (3)教育科研水平高,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相关专业的科研项目;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2014年市“双创计划”申报,按照“材料一并申报、县市逐级评选、择优报省参评”的办法进行。即各县(市)区一律通过“彭城英才网”组织材料申报,县级先行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从县区资助对象中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市“双创计划”人才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的一律纳入申报省“双创计划”人选,根据省级申报名额情况,从县级资助对象未入选市“双创计划”人才中补充申报。     (一)申报受理。各地要深入排查指导,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彭城英才网(http://www.pcyc.gov.cn)进行申报,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基本信息核查表,由市人才办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和文化单位在报送前须经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办审核同意。 在我省其他地区已获得过引才计划资助的创业类人才可以申报我市“双创计划”,但已获得过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再申报我市“双创计划”。     (二)审核推荐。各地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县级评审。市级评审申报名额确定后,由县区人才办集中申报,并明确推荐排序。市科技局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以及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保局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分别核实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卫生创新人才和文化创新人才申报材料中业务领域的专业性、真实性。高技能人才申报由市人保局组织实施。     (三)评审遴选。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并按照省相关要求和标准,择优推荐参评省“双创计划”。     (四)确定人选。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资助对象。资助政策按徐委发〔2009〕29号文件执行。同时入选省、市“双创计划”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两级资助。 四、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其中人才“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相关手续或人进引进手续”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10月31日。     (一)申报人可在网上在线填写《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书》,其中事业单位创新类人才填报C类申报书。     (二)按照网上在线申报的提示,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三)在线填写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4、已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拟创(领)办企业须提交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     5、创新类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股权(或期权)证明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五、时间安排     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信息审核把关,并对本地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查证企业和引进人才相互履约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信息核查表提交完毕。市人才办于11月底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和综合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C类).doc
文件类型: .doc 532d1a7f903945c77fe8f083268083ce.doc (116.00 KB)

 

附件2.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doc
文件类型: .doc c5653d94bfff1eec65ce33c39823b1ab.doc (60.00 KB)

 

附件3.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doc
文件类型: .doc 064cccd67e683543fa2e5f9f05eed585.doc (21.50 KB)

 

附件4.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b17fa0ba89e250a959f747559bc7b90.doc (40.50 KB)
联系人:薛霜 联系方式:0516-85864005
办公地址:A1座310
> 新闻动态
版权所有@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徐州市黄河北路90号
邮编:221006 电话:0516-85651985 苏ICP备16027462号

苏公网安备 32030202000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