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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园两基地”实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2-12-01

为了全面推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大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两区“两园两基地”实训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原则

通过政府扶持、校企合作、市场运作的多元合作模式,采用专业对口、订单实训的方式开展大学生实训工作;按照非生产性实训耗材由受训者承担、生产性实训由企业承担的成本分摊机制,增强实训基地的造血功能;通过建立实训批内轮岗重叠期和分批之间的交接期进行以老带新的培训机制,降低企业培训成本、保证生产连续性、提高实训效率,实现学校、企业、学生共赢发展的一体化实训基地建设目标;形成以训为主、以产助训、以研促产、产学研创结合、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实训内容与目标

按照职业技能发展和创业教育需求,依托园区企业建立实训基地,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二项建设、三个对接、四项融合开展实训工作,具体内容和目标如下:

1、一个中心:推进实训基地由服务单一学校向服务多个学校、企业和社会转变,促进中、高职衔接,促进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职教体系发展,形成区域开放、共享的技能型人才实践教学中心。

2、二项建设: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需要,由不同的实训岗位(项目)构成专业能力实训模块,建设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需求的实训岗位(项目)资源库和实训导师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3、三个对接:以促进产业园区和职教集团发展,促进教育和产业、学校和企业的深度融合为原则,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4、四项融合:以实训岗位化、学习职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市场化为宗旨,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将教学过程和生产、科研、经营过程有效融合,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团队协作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服务机构与职责

在两园两基地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大学生实训日常协调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实训岗位汇总、信息发布;

2、负责实训任务对接和实训计划安排;

3、负责接纳学生入园实训并提供日常协调与服务工作;

4、负责实训鉴定、反馈及实训证书的发放;

5、负责按规定统一收取实训费用;

6、负责实训企业的检查评估和补贴政策落实;

7、负责调研市场需求,组织校企专家组对企业实训岗位说明书和实训导师资质进行评审,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职业标准化、开放共享的实训岗位(项目)资源库和实训导师资源库。

四、提供实训岗位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入园企业,有适合大学生的实训岗位,并对大学生实训工作有高度的积极性;

2、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具有对大学生进行实训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3、能为实训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以及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防止实训过程中的事故。

五、实训的组织实施

1、实训岗位信息发布

根据校企专家评审通过并入选实训基地“实训岗位(项目)资源库”的园区企业实训岗位(项目)信息。由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向相关院系及时通报,并通过园区网站等有关媒体选择性向社会发布。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实训岗位、实训人数、实训期限、实训导师、岗位说明书等。

2、实训任务对接和实训计划安排

相关院系在收到实训岗位(项目)信息后应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报名,并与实训基地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按照实训岗位对接情况制定实训计划并反馈至相关院系和企业,相关部门按照实训计划实施实训工作。

3、接纳学生入园实训,做好日常协调与服务工作

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按照实训计划分批接纳学生入园实训,做好日常协调与服务工作,并将参加实训学生名单备案。实训期间各方应认真履行实训管理要求,完成好实训任务。

4、实训过程中以老生带新生的培训机制落实

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协调学校和企业,有效落实实训批内轮岗重叠期和分批之间的交接期进行以老生带新生的培训机制,保证企业生产连续性、提高学生实训效率。

5、实训鉴定、反馈及实训证书的发放

实训结束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协同承担实训企业,根据学生实训期间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实训成效等情况,及时对实训学生进行考评并将实训情况反馈相关院系,对完成实训计划考核合格的发放实训证书,为学生就业提供有力的实践证明。

六、对委托实训单位的要求

1、委托单位在接到大学科技园有限提供的实训岗位信息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实训人员安排并与实训基地对接实训任务;

    2、委托单位应在实训人员入园实训前按规定向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交纳实训费用;

3、委托单位应在学生实训期间安排指导教师协助企业负责日常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并加强指导教师管理,及时有效的处理学生违规和突发事件。

4、委托单位在实训期间或结束后应积极反馈学生实训效果,并提出良好的优化建议,进一步促进实训基地建设。

七、对入园实训学生的要求

1、实训期间应听从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主动处理好关系。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实训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纪律处分。

3、学生应爱护国家财产、对所用的机器、设备要按规定维护保养。造成责任事故或丢失工具的,视情节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等形式处理。

4、学生必须按时到实训岗位进行实训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擅离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每天实训工作结束后,学生应根据实训企业要求对实训场所进行必要的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八、对承担实训企业的要求

1、按照园区下达的实训任务需求,负责组织学生到生产一线实践,提供先进的实训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求定期轮岗;

2、负责编制立足真实工作环境,符合职业技能标准,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企业实训岗位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性质、培养目标、实训项目、岗位设备、考核标准、操作规范、实训费用等;

3、负责按照“企业岗位实训说明书”向学生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并为实训学生配备通过园区管委会认定的有资质的企业导师进行实训指导;

4在实训期间,根据岗位性质可以通过业务提成等方式,给予实习学生“以奖代薪”的基本生活补助;

5、对学生进行企业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培训;

6、负责学生在实训现场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检查评估

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定期对实训企业进行检查评估,根据《企业实训岗位说明书》执行情况和实训单位和学生的反馈情况,评选出一批成绩突出的示范性实训企业;对经评估达不到实训要求的企业,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连续2次评估达不到实训要求的,取消承担实训资格,并按园区有关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

委派大学生入园实训的单位,根据实训学生数量和实训时间向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缴纳每生15/天的实训赞助费(按工作日计算),主要用于实训导师津贴、实训成本补贴和实训基地建设等。

十一、补贴政策

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对承担学生实训经检查评估考核合格的企业,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给予一定的训练费补贴并按照政府扶持文件落实补贴政策,对成绩突出的示范性实训企业再给予相应的租金减免或资金奖励。

十二、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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